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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伊犁中考招生政策实施方案

来源:伊犁州教育网 2015-5-18 12:38:05

2015年伊犁州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新教基〔2007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以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取消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采用等级制加综合素质评定的录取办法,构建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有利于遏制比较严重的“择校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一)考试的组织与要求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基〔20157号)要求,成立伊犁州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初中学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教育局基教处,全面负责学考工作。州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具体负责制定伊犁州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方案及考试说明、指导并检查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初中学考的考务及建档、数据信息上报等工作;州教研室负责试卷管理、阅卷、成绩登录和试卷分析等工作;州电教馆协助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线报名、县市考务人员的培训、数据管理和成绩公示等工作。

县市教育局要严格按照《2015年伊犁州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安排好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彻底改变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中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评价和录取标准的做法,积极探索初中毕业学生评价内容的多元性和评价方式的多样性,积极推进“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的做法,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个性发展的差异,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队和公布名次。

(二)考试科目

1、九年级毕业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艺术,其中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历史与思想品德两科合卷。在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中,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分值30分。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民族团结教育(含新疆地方史)”部分的考试内容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民族团结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新疆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地方教材《新疆·地方历史篇》(试用)(九年级全一册)的内容。各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初中学考各学科考试说明。

2015年开始,九年级双语班考生考试科目增设英语,为开设英语课程的双语班考生必考科目,但成绩不计入总分,供高中学校教学编班时参考。作为加考英语第一年,2015年采取过渡方式,延长汉语学科考试时间40分钟作为英语学科测试时间,只命制客观性试题进行测试。自治区和兵团将制定《2015年自治区新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双语班考生英语测试说明》,对双语班考生英语测试的分值、内容比例等做出具体安排,《说明》将于4月中旬在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和、新疆教育教学研究网(http://www.jksedu.com)和兵团教育信息网(http://www.xjbtedu.cn)上发布。

22015年初中学考英语和汉语考试听力全部采用光盘播放,请各县市提前做好准备。

3、八年级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考试样卷由自治区、兵团按课程标准统一命制,领取样卷的时间为2015525,州教育局教研室制卷并按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试卷由州教研室向县市教育局统一发放。考试结束后,县市教育局应认真组织阅卷、及时上报考试成绩及试卷分析,以便自治区、自治州进行质量监测评估。

42015年体育与艺术考试科目分值为150分,其中体育100分、艺术50分,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85分~100;B70分~84分;C55分~69分;D54分及以下)。体育考试项目为五个,采取“三必两选”,其中三个项目是必考科目,两个项目由各地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个项目中自行选定。三个必考项目是:1000(男)、800(女);掷实心球;立定跳远。

2015年开始,艺术将作为新增科目正式列入考试科目,学生可从音乐和美术中任选一项。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等级设置为ABCD四级(A45分以上;B35分~44分;C25分~34分;D25分以下)。

体育与艺术考试科目的分值、内容比例等要求详见自治区和兵团联合制定的《2015年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艺术考试说明》(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

(三)考查科目

1、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为考查科目,由自治区、兵团制定测试标准,测试标准见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各县市要统一组织测试,在测试期间,自治区及自治州将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抽查和指导。考查的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其中被评定为合格、基本合格的学生有资格升入普通高中学习。

2综合实践活动由各县市根据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自行组织考查。考查结果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

3、考查科目的成绩可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考查时间由县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双语班考试语种

1.语文(民)科目:模式1、模式2均使用授课语种试卷(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并按授课语种文字答题。

2.数学科目、物理与化学两科合卷科目,模式1、模式2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思想品德与历史两科合卷,加入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含新疆地方史),模式1使用授课语种试卷(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并按授课语种文字答题;模式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八年级双语班的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其中,双语教育模式1地理学科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生物学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模式2生物、地理学科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试。

(五)考试时间

2015年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乌鲁木齐时间)

 

 

 

620

830——1030

语文

230——430

物理、化学

621

830——1030

数学

230——430

思想品德、历史

622

830——1030

英语(汉语)

10:35——11:15

双语班英语测试

 

623

830——1000

生物(八年级)

230——400

地理(八年级)

(六)考试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汉语)以及物理与化学合卷实行闭卷考试,民族团结教育、思想品德、历史合卷采取开卷考试。

2、八年级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地理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3、双语毕业班考生,汉语言授课的科目用汉语试卷考试,民语言授课的科目用民语试卷考试。

4、中考命题考试的具体范围和要求参见自治区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5、英语(汉语)学科考试卷内包括20分钟听力考试。

6数学、物理、化学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语文学科不允许使用字典。

7、将学生“综合素质”列为考查科目,考察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并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综合素质”评定方案见附件2)。

(七)评卷要求及质量监测评价要求

根据自治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的需要,2015年将对汉语种的相关学科进行初中学考成绩抽样统计分析工作,州教育局教研室负责相关组织工作。

(八)成绩的呈现与使用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成绩按百分制阅卷,将以等级制呈现。等级设置为A1A2A3B1B2B3C1C2D九个等级。

根据州直各县市考生考试结果,将按各分数段的比例划定等级,原则上A级占考生人数的15%(其中A1级占考生人数的4%A2级占考生人数的7%A3级占考生人数的4%);B级占考生人数的40%(其中B1级占考生人数的15%B2级占考生人数的13%B3级占考生人数的12%);C级占考生人数的40%以上(其中C1级占考生人数的15%C2级占考生人数的25%);D级严格控制在考生人数的5%以内。

等级分值合计为45分,其中A1等级分值为9分;A2等级分值为8分;A3等级分值为7分;B1等级分值为6分;B2等级分值为5分;B3等级分值为4分;C1等级分值为3分;C2等级分值为2分;D等级分值为1分。州直各县市分语种统一划分等级。

州初中学考办根据制定的等级标准,对县市考生考试成绩进行统计、造册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和学校提供以等级呈现的成绩报告书。

学业考试成绩既是初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初中学生升学的主要依据之一。各县市教育局要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学合理的定毕业等级。

三、报名办法

2015年初三应届毕业生和准备升学的历届初中毕业生,都必须参加考试。升学报名为 “升高中”,考试又分“汉语系”、“民考民”、“双语班”三种。

四、考场编排与设置

(一)“初中毕业升高中考试”、“初中毕业升中职考试” “初中毕业升职业高中考试”,考号由九位数组成。考场由县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二)为加强考试管理,提高考试可信度,考场必须在县市城镇学校设置。每个考场安排25名考生,单人单桌。

五、考试管理

(一)为加强试卷的保密工作,试卷的拉运与保管统一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昼夜值班看护。

(二)考试期间试卷由县市教育局发放、查收,交试卷时由州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查收。各县市要严格按有关要求领取、交接试卷,确保试卷安全无损。

(三)考试由州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和县市教育局实施。各考点下设考务、后勤、保卫等工作小组,并制订明确的工作职责。考试期间县市教育局都要派出巡视员,加强对考风考纪的监督检查。

(四)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2名,要求实行交叉监考,本校教师不准担任本校考生的监考工作。

(五)考试前各考点要召开考务工作人员会议,进行考前动员,考前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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